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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ptember 28 你好吗,我还好好久没更新自己的space了(经常在别人的博客上看到这句话,今天自己也终于有机会用一下了,不过下一句话就没机会用了——“谢谢大家的关心”,应该把它篡改为:“谢谢大家还记得我是谁⋯⋯(如果还有个别人记得的话)”)。
不过其实我每天都在开心网上晃悠,即不偷菜,也不贩卖奴隶,老老实实地汇报自己的情况,规规矩矩地保持对国内情况的了解。只是写日志的激情逐渐不再,或者常常写了一大段,又都删除了,因为觉得自己写得都是废话;读后感也懒得写了,很多书读了,很快就忘了,很多电影看了,也没啥感觉。 来美国两个月了,渐渐适应,渐渐熟悉,渐渐敢去商店买衣服了,渐渐敢打电话跟别人叫板了,渐渐丧失新鲜感了,渐渐不那么想家了。在这里很快学会了做饭,又很快厌倦了一个人做饭给自己吃;很快买了辆车,又很快不喜欢每天开车上下学。 在自己的房间里上网,我常常不觉得是在美国,但知道自己肯定不在中国,因为想起中国,我总感觉我在某个地方遥望她,遥望北京。在这里如果有任何人说到中国的不好,我都会用蹩脚的英语进行更正;但不知为什么,当看到那些关于国庆阅兵式的新闻时,我没那么激动了。 我努力劝说自己不要把上面的文字删除,虽然下面的文字已经被我删除了,太多的话想说,又无从说起,索性就化成一句话:你好吗?我一切都好,不用担心⋯⋯ April 13 邻居家的狗
昨晚到家时已经很晚了,路过邻居的院子时,我习惯性地招呼狗狗。我已经两天没看到它了,前些天就听邻居说要把它送走,不知是不是真的送走了。可没等我细想,狗狗已经跑了过来,朝我摇着尾巴。我开心地蹲下来,借着微弱的灯光,定睛一看,我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:不是原来那只了!好像是最早的那只! 我很难过,失落地回到家里,原来大家都发现狗狗已经被换掉了,并向我确认换回来的就是最早的哈士奇。天哪,几个月没见我都不认识它了。 前几天刚刚见过邻居家的人,一个年轻女孩,她在院子里吸烟时,碰巧我去拿着骨头喂她家的狗,我是有点尴尬,她倒没怎么介意,还告诉我狗狗叫Sam(从前我都是叫它狗狗的),是个出国的女孩子寄养在她家的。可惜我刚刚知道它的名字,它就又被送走了。
我不由得想起Sam刚来的时候,在Sam之前邻居家有两只狗,一只是十分爱叫的斑点狗,叫David,另一只是很爱装酷的哈士奇,叫棒棒。我们搬来后大概有半年,刚刚和这两只狗混熟一点,也是毫无征兆的,这两只狗消失了。还没等我们来得及失落,发现院子里又出现了一只变瘦了而且变漂亮了的哈士奇,它就是Sam,那时它只有7个月大。
不知是它太小了还是到了新环境不适应,Sam刚来的时候总是在夜里呜咽,听得让人揪心,于是我们对它的关心多了一些。Sam总是显得很孤单,它很想跟人亲近,于是院子的树丛被它弄开几个大洞,便于它把头伸出来。每次我们回来时,它都用前爪蹬在栏杆上,十分费力地把头伸出来,等待我们的爱抚。然后再迅速跑到门口,一边跳一边呜呜叫着,极像撒娇的小女孩。每次我们出门,它都很想跟着一起出去,它先在门口连叫带跳的,见我们没有带它走的意思,又挨个树洞地伸出头来,跟着我们,直到我们离它的院子越来越远,它依然站在那个能看到我们的小洞后面,看着我们,我们走出几百米,再回头,它还在那傻傻地站在那里。
可能因为Sam是个小女孩,它一点也不会看家,有陌生人走过,它依然呼呼大睡,反倒是见到我们它就会立刻跑过来,呜呜地叫个不停,好像在汇报这一天发生的事情。每次我进楼门时,它都眼巴巴地目送着我,有时我故意不进家门,从门玻璃偷看它,它还是站在那里,从来没有一次,是它先转身离开。
它也很幼稚,开始时扔给它骨头它都不会接,有时骨头就砸在它鼻头上了。不过最近我在训练它跳,才教了几次它就学会了,我说“跳”,它就会跳一下,然后等着我扔给它的骨头。如果我手里拿的不是吃的,说多少遍“跳”它都不会跳的。
我们常常感叹可惜它不是我们的狗,喜欢别人的狗真不是件聪明的事,它孤单的时候,我没法陪它;它想出去玩的时候,我没法带着它;我进门的时候,它只能眼睁睁的看着;就连我喂它的时候,也不知它是不是真的就饿了……
现在也不知道Sam到底在哪里,会不会回到真正爱它的主人身边?如果它又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,会不会夜夜呜咽,又会不会有人关心它,带它玩?
我已经多少年不养宠物了,因为我无法再承受分离。满以为喜欢一下邻居的狗会为生活增添些乐趣,却忘了这份乐趣随时会被无情的剥夺。
下次一定学聪明些,不要爱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。 November 21 放心去飞十年前的此时此刻,我在做什么?如果它不是一个星期六的话,我应该正在教室里上晚自习,离下自习的时间不远了,也许我正在盘算夜宵是吃方便面还是方便面,手里也许正拿着一本历史书,看那些看过几百遍的课文,虽然现在我很惭愧地分不清许多朝代的顺序。
很奇怪为什么课本里的东西早已gone with the wind,可读书时的场景确历历在目。那教室里明亮的灯光,带着玻璃的教室门甚至是门把手,那个只能站着吃饭摆满了饭盒的食堂的桌子,那条通往食堂的路,那个明亮的开水房,那通往寝室的楼梯,还有总是躺着我的枕头的铁柜子,每次我打开柜门枕头总是跌落下来,而我总是能准确地接住它,无一例外。
那天在同一首歌里又听到李宗盛等人唱《真心英雄》,我好久没完整地听过了。第一次听这首歌是在初一,忘了是班里哪个男生唱的了,总之觉得歌词好棒啊,充满了激情,于是每逢班里的大型活动总要组织好几个男生去唱这首歌,那时候真的觉得好听,真的用心去听,也真的相信风雨之后会有彩虹。
另一天在回家的路上,广播里又播了《放心去飞》,一听到那旋律,思绪就忍不住回到了中学的岁月。想起来,好像和我的中学同学从来没有正式道别过,初三分流时,只是眼睁睁地看着有些人收拾书包离开教室,却连个再见都没有机会说,那时说再见确实也有点讽刺,可问题是以后更没机会说了。高二离开我的班级分到二班或者文科班时,也只是收拾东西就走了,也没个欢送会啥的。高考结束后,大家都各奔东西了,连教室都没了,更别说大家聚到一起听点伤感的歌了。
现在回想起来,虽然有点遗憾,但总体来说是好的,如果真让我认认真真地听这首歌,再想着分别,估计我会哭得稀里哗啦,年少的我对那个班级倾注了太多的感情,花了太多的力气想让大家团结起来,后来大家长大了,真的团结起来了,我却到了文科班,我的演讲题目还是《我的班集体》,但那时我已经代表另一个班级,得了第一名。
现在大家在一起聚会时,好像很少有机会谈起往事,我们谈论现在的生活,谈论各自的工作,谈论一些八卦新闻,甚至一起玩杀人游戏,一起唱歌,一起喝酒。可是,虽然不曾提起,那些往事,总还记得吧?还记得我们文艺汇演上表演的那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舞蹈吗,全校师生都笑到椅子底下去了,只有我们还坚持跳着;还记得数不清的篮球比赛吗,旁边总有我们这些女生在拿着饭盒在声嘶力竭地加油,好像我们喊得越大声你们就越能赢;还记得有一阵你们流行往黑板槽里扔粉笔,还有一阵流行比谁能摸到天花板上的灯管吗;还记得总是逼迫你们在班会上发言,演节目的我吗?
是啊,没来得及道别的我们,都匆匆长大了。可是,我多么想念十三岁的我们,想念那段天真无邪的青葱岁月。是啊,我从未说过我想念,那是因为我真的想念。今年我们已经相识十五年了,我很郑重地把这首歌献给你,我永远的一班。
终于还是走到这一天 要奔向各自的世界 没人能取代记忆中的你 和那段青春岁月 一路我们曾携手并肩 用汗和泪写下永远 拿欢笑荣耀换一句誓言 夜夜在梦里相约 放心去飞 勇敢地去追 追一切我们未完成地梦 放心去飞 勇敢地挥别说好了 这一次不掉眼泪 August 24 再见,奥运
在北京奥运会即将结束前的一个小时,我忽然意识到这个伟大的历史事件即将离我们远去了。看着它的背影,回味着它的辉煌,我庆幸自己见证了在中国北京举办的奥运会,见证历史的感觉总让人觉得自己好像也跟这段历史一样辉煌。
回想起七年前,大学里,我们挤在电视机前收看申奥的直播,申奥成功的那一刻,是真的欣喜。不过欣喜之后也会有淡淡的怀疑,北京真的能举办一届绿色奥运吗?
七年过去了,奥运会来了。在这十七天里,真的见到了久违的蓝天,蓝得那样透明,那样真实,仿佛在静静诉说着奥运带给我们的喜悦和欢畅。 每当我在电视里看到蓝天下的鸟巢,水立方,五彩斑斓的各国国旗,五颜六色的各国选手,心中油然而生的,是自豪,我为自己是一个中国人自豪,更为中国的进步而自豪。
奥运会是一个窗口,它让全世界了解北京,了解中国,让全世界相信,原来中国这样美丽,这样富强,原来中国人民这样热情,这样自信。 当然,奥运会作为一个体育盛事,最美的还是它的人文精神,当各种肤色,各种民族的人们聚在一起时,你会感觉到人类是最美的,这个世界的大家庭里,我们永远都不孤单;在这个地球上,和平是那么的宝贵和值得珍惜。
憎相会,爱别离,是因为相会之后总有别离,别离之后还有相会,那么我是否应该满怀期待地等待奥运会闭幕式的开始,因为别离之后,总有下一个相会!
July 18 忆云南今天和妈妈在家附近的小店吃烤鸡翅膀时,谈论起了不同城市的烧烤。回忆起以前吃过的很多城市的烧烤,有一元钱十串的济南烧烤,有听曲比吃饭贵的武汉吉庆街烧烤,有专门烤海鲜的广东、福建烧烤,但最难忘的,还是云南昆明街边的小小烧烤摊——
那时候我们在昆明出很久的差,夏末秋初的季节,昆明的夜晚已经有了阵阵凉意。结束了一天紧张而劳累的工作,唯一值得期盼的就是半夜里到酒店对面的小胡同里吃烧烤。昆明的烧烤种类很多,当地很常见的是用一个大概一米长,半米宽的烧烤炉烤的豆腐。烧烤炉上面盖着一个大的铁网,再把一小块一小块的豆腐放在上面烤。豆腐有两种,一种类似于豆腐干,有淡淡的臭味,那里也叫臭豆腐,烤熟后会变得比较硬;还有一种类似普通的北豆腐,烤熟以后外焦里嫩,外面也变成豆腐干一样的淡黄色,咬一口,软软的豆腐就流了出来,叫做包浆豆腐。
我第一次吃包浆豆腐,就是在那个小胡同的烧烤摊。本来我们是冲着旁边的狗肉米线去的,一人要了一晚狗肉米线,里面有好多香叶,二两狗肉,再放点辣椒,在寂静的寒夜中,简直是无比温暖的美食。我们还吃了狗肉米线的掌柜推荐的烤狗蹄,虽然很筋道,但太辣了,我吃不下,这时我正好看到了旁边一个小小的烧烤摊有烤豆腐,喜欢尝新鲜的我就点了一份,两块五,有十块包浆豆腐,还有一小盘蘸料,对了,蘸料也分两种,一种是有汁的,里面应该有腐乳汁等佐料,还有葱末,总之和豆腐很对味;另一种是干调料,就是由辣椒面等粉末调制的,个人认为还是有汁的调料好吃些。
第一次吃包浆豆腐,觉得好好吃哦,特别是入口即化的口感,令我久久难忘,那天晚上明显吃多了。不过第二天我还是坚持点了豆腐,当然,又吃撑了。
连续吃了几天,我的重心就由狗肉米线转到烧烤摊上了,后来我们干脆一来就坐在烧烤摊边上。烧烤摊的老板是一对夫妻,女人坐在烤炉后面,我们坐在烤炉的另一边,烤炉边上延伸出一圈铁板,大概半尺宽,当桌子用,地上放着小矮凳,最多能坐三、四个人。老板娘用一双大筷子熟练的烤着几十块豆腐,把烤好的豆腐放在我们这边的铁网上,这样豆腐不会凉,我们夹着也方便。烤炉旁边的小桌上还有各种各样的食物可以用来烤,比如鸡翅啊、鱿鱼啊,脆骨啊,还有各种蔬菜,比如角瓜、韭菜、土豆、蘑菇等等,我们几乎把每一种都尝到了,都很好吃,特别是烤韭菜。
发现了这些美味后,我们的夜宵有了固定的模式:半夜十二点来到烧烤摊,坐在烤炉边上,点上狗肉米线(担心狗肉老板对我们的变节不满,我们还是一直照顾他的生意),一杯米酒,一份包浆豆腐,四个鸡翅,一份韭菜,还有不远处的烧烤摊卖的烤鸭舌(我的最爱),加上当时想吃的一些别的东西,边吃边聊,偶尔也和老板老板娘聊两句,不过他们话语不多,大多数时候都在忙碌着照顾客人。
支烧烤摊的这对夫妻有个不到二十岁的儿子,眉清目秀的,小伙子在饭店当厨师,下班后帮父母打点烧烤摊,如果他来了,他就会代替母亲坐在那烤,毕竟是厨师,烤得会更好吃一些。他说那些串都是他早上起来串的,只有串完了才出去玩。如果这个男孩来了,我们还会看见一个穿着餐厅服务员服装的女孩过来帮忙,我们猜她也许是这个男孩的朋友。
一连吃了将近一个月的烧烤,这个乏味的差终于出完了。临走时我们装了近十个箱子的卷,恨不得永远都不再来这个鬼公司了。唯一留恋的就是那个烧烤摊,可惜我们是临时决定走的,前一天没机会和各个老板告个别。
再去昆明,是大概一个月以后,北京已经很凉了,可昆明的天气还和一个月前一样。我们到达的第一天,就迫不及待的去那个烧烤摊,狗肉老板和烧烤一家人看到我们都非常高兴,他们的话明显比以前多了起来,问我们是不是出去出差了,怎么一个月都没来。我发现烧烤摊扩大了,可以烤的东西更多了,而且还多了鸭舌,老板还记得我最喜欢鸭舌,这样我就不用去别家买了。可惜那次出差只有一两天,我们又匆匆离去,没有来得及道别。
转眼间,大半年过去了,不知道远在昆明的那个小小烧烤摊是不是还在,生意应该越来越好了吧,他们会记得总在深夜光顾的我们吗,他们知道我在千里之外还牵挂他们,还有那些带给我无限幸福的美味吗?
幸福真的很简单。 May 14 疯狂哈士奇邻居的院子里有一只哈士奇,因为叫得不像狼,据说血统不怎么纯。可这丝毫不影响我们全家对它的喜爱。
我们搬来那天,它非常负责地冲我们叫了有十分钟,后来大概发现我们永久性地成了它的邻居,就再也没叫过,每次我们回来时,它十次有八次是守在门口的,或者站着,或者爬着,有时看看我们,有时看都懒得看,更别提摇两下尾巴了;另外两次它会趴在很远的地方,任我怎么热情的呼唤它,连头都不抬,让我很没面子。
与它比起来,邻居家另外那只斑点狗有点热情的过头了,因为每次经过,不管它在房间里还是院子里,它都会疯狂地叫一阵,另外把尾巴摇得像风车一样,我们都说这只狗太孤单了,所以一见到人就拼命叫。我相信是这样的,因为那天我在花园里摆弄花的时候,它在那边院子里站了好久,才忽然叫了一声,仿佛在同我打招呼一般的。
发生地震的那天上午,我们出门,那只热情的斑点狗又在院子里叫了起来,以至于哈士奇冲到我们面前的时我们都有点没反应过来,只见它欢快地朝我们跑来,又欢快地跑在前面,我以为邻居把它带出来玩了,可当我们绕过它家院子的栅栏时,发现没有人,而它已经站在不远处的草地上,嘴里叼着一只褐色的鸡,它晃了几下,然后把鸡放下,又奔向我们车子的正前方,从草地上叼起一个白色的东西,仔细一看,还是一只鸡。这时我们已经坐上车了,我发动车子,然后缓缓地倒车,那只哈士奇把白鸡放在地上,用它经常出现的那种表情看着我们,有点失落,有点莫名其妙,又有点茫然……我赶紧打电话给妈妈,让她通知邻居他家的狗跑出来了,还咬死了两只鸡(天知道是谁咬死的)。
开出了好远我俩才反应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,一直关在院子里的狗忽然撒着欢出现在面前确实有点让人发懵,更别说它家的院墙是一人多高的上面带尖的铁栏杆外加灌木,一路上我都在惦记那只狗,到了目的地我赶紧打电话回家询问,谁知更让人惊讶的是,妈妈说邻居家没人,保安来了看见那只狗在自家院子里,没有跑出来。
晚上回家时,哈士奇果然在院子里,在门口站着,还是没有冲我们摇尾巴。不过我们很快发现其实每次我们回来时它未必都在门口,而是先从院子这边看到我们下车了,再很快跑到门口站着,然后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,不摇尾巴或者不看我们。
我们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它,也没有仔细察看它究竟是怎么跑出来又在保安来时及时地跑回去的。如果栅栏里没有洞,那么我想它一定是飞出去的,还好我们对它一直很尊敬很友好,我们假想哈士奇一定是被草地里那两只鸡吵得太烦了,或者是那两只鸡向它挑衅,对它已个劲儿地叫“来打我呀,打我呀”,结果哈士奇就窜出去了,并一改往日装酷的作风向我们展示了它的杰作。
不管怎样,一切都归于平静,只是哈士奇窜出去的那天的下午,四川发生了一场大地震,一座县城都被埋在了地下…… February 25 一起吃苦的日子周六的夜,百无聊赖。
夜深了,湖南卫视开始重播元宵节晚会,本来想看看陈楚生李宇春唱歌什么的,结果节目一开始就总结起抗冰救灾的事迹,听着那些动人的故事,我终究没能忍住眼泪,本来以为自己已经淡忘经历冰灾的那段日子,甚至当初和同事约好要记下这段特殊日子的约定都几乎要懒得履行,可坐在同一张床上,看着同一个电视,流着同样感动的泪水,思绪就在刹那间飞回到年前的赣州……
飞机落地,小雨淅淅沥沥,夜色朦胧,章江依然安静,江边灯火依然灿烂,一切都没有不同。到了宾馆,我们决定走去附近一家新开的餐馆,叫“黄金坞”。走去的时候,只觉得雨丝越来越急,等吃完了,发现雨已经大到让我们没勇气走出去了。无奈,我们在门口向外张望,门童是个看着像学生的男孩,他打着一把伞,负责把客人一个个送到车里,于是我们求他帮我们拦辆车,他很痛快的答应了。眼看他撑着伞在路边站了将近10分钟,一辆出租车也没有,他回来时,我想他一定是放弃了,没想到他回来说:“这边没车,我带你们去马路对面打吧”。我们望了望宽阔的马路,有些犹豫,指指不远处的宾馆,说我们就住在附近,他也向那边看了看,然后很干脆的说,你们拿这把伞回去吧……有什么语言能够形容我们当时的心情呢,素不相识的异乡异客,一把轻轻的旧伞,不但替我们遮挡了冬夜的凄雨冷风,更温暖了我们心。
从那天起,雨再没停过,天气越来越冷了。在办公室里坐上一天,脚冷得像冰棍一样,南方的冷是那种湿湿的,深入骨髓的冷。回到房间,打开空调,只有微弱的暖气,用最热的水洗脸、洗脚、把矿泉水瓶灌满热水放到床上,好久都暖不起来。每晚打开电视,到处都是关于冰灾的新闻,那一天看到为三位牺牲的电力工人制作的专题片,看到电线上那么厚的冰雪,我哭了好久。第二天去办公室,说起昨天的电视节目,她说她也哭了。我们庆幸至少这里还有电也有热的饭可以吃。
终于熬到可以回北京这天了,飞机还是晚上的。白天依旧到公司去,正和券商还有会计师激烈争论某个问题时,忽然停电了,我们接着热烈争论了一个小时,然后发现办公室已经冷得呆不住了。还好也快到吃饭的时间了,我们出去寻摸吃的。走到“黄金坞”,那也停电了,只好跑到附近的一家可以自己发电的宾馆,那里有羊蝎子火锅,那是我去过的一家最难吃但又最火爆的火锅店,当时我们真怀疑是不是全赣州的人都来吃饭了。
我们顺利到了机场,加上券商有五个人,一进机场就听到飞机还没从北京起飞呢,因为景德镇在下雪。我们立刻码了一桌牌,抢占了茶座电暖气边上的位置,准备在这个寒冷的机场打持久战,可惜机场没领我们一番把机场坐穿的美意,没过多久就宣布航班取消了,起飞时间另行通知。
那时的心情,真是一言难尽。从机场回来的路上,竟然大堵车,但路上几乎除了车灯看不到任何灯光,章江边上再没了璀璨灯火。我们回到了那家可以自己发电的宾馆,整个宾馆只剩一个房间了,我打开空调,试了无数次,终于不得不承认那台空调只能吹冷风(第二天听说,因为发电有限,空调都不能用了)。那是最寒冷的一个夜晚,半夜起来时全身发抖;那也是最难忘的一个夜晚,一个无比期待黎明又不知黎明在何方的夜晚。
第二天晚上,我们成功逃离了赣州,一座黑城,真的是仓皇而逃啊,到了北京,虽然已经是深夜,看着干爽的地面,幸福感油然而生,幸福原来这么简单。
有人说这次冰雪灾就像《后天》成真,为此我特意找来了《后天》的碟在家里温暖的房间重温了一遍,看完后,我的结论是,《后天》的描写固然震撼,但远远没有体现出灾难的可怕,没有经历过的人,永远不会体会得到……
此刻,窗外就是静静的章江,不但有灯火,还有焰火,灿烂到让人无法相信这里曾经一片黑暗,温暖到让人无法相信这里曾经冷若冰窖。电视里的晚会还没结束,这篇流水账可要结束了,可我知道,很多东西会深深留在我们的记忆中,2007年的这个冬天,注定让人难忘。
仅以此文,与君共勉,纪念这个有冰、有雪、有爱的冬天…… January 16 忘忧草让软弱的我们/懂得残忍/狠狠面对人生每次寒冷/依依不舍的爱过的人/往往有缘没有分 谁把谁真的当真/谁为谁心疼/谁是偎依谁的人/伤痕累累的天真的灵魂/早已不承认还有什么神 美丽的人生/善良的人/心痛心酸心事太微不足道/来来往往的你我与他/相识不如相忘淡淡一笑 忘忧草/忘了就好/梦里知多少
听说, 有一种酒,叫做鸡酒,喝起来像鸡汤一样,没有酒味,味道还很鲜美,可喝着喝着,就醉了。 有时, 人生的路何尝不是如此,开始走的时候,总觉得有足够的力气,还会流连路边的风景,以为自己不会累,可走着走着,就累了。 一切都在不知不觉中……改变了 只有结局永不改变 最好,醉倒前的那一瞬间,还是幸福的。 有什么是永恒的吗?还有什么不能失去?还有什么不能放弃?是不想失去就可以留住的吗?是不想放弃就可以挽回的吗? 是谁说过的:活得太辛苦了,仿佛要死掉一样;所以,反而要更坚强的活着。 活着,是唯一的意义。 December 21 夜惊魂
夜。月圆。却伸手不见五指。
凌晨三点,312国道上一片寂静,只有一辆黑色奥迪车在无声无息地行驶,速度慢得仿佛要随时停下来,又仿佛前面就是百丈深渊。车上坐了四个黑衣人,他们早在午夜12点就都坐在了车上:司机是个年轻人,脸上还略带稚气;他身旁是一个穿黑色夹克的三十出头的男子,头发微微卷曲,戴着金丝眼镜;后座右边坐着一名年纪更大些的男子,一袭黑色西装,谢顶,手里拎着一个黑色公文包;和他隔着小桌子坐着一名年轻女子,披肩发,身着黑色大衣。四人都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,忽然,穿黑夹克的男子大喝一声:“#@&※!”,只见那名年轻女子飞身冲下车,两步蹿到路边,迅速俯下身——
吐了。
这就是我and我客户从无锡驾车去上海的一幕,那名穿黑夹克的男子是项目经理,他当时喊的是:对了,是去上海的方向!
不知道这场我人生中经历的最刻骨铭心的大雾有没有上新闻,不过很多事情都是这样,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最能体会,不管这件事有没有上头条,你都会一直记得。
可很多事也不是想记得就可以记得的,所以我决定用文字记录下来:
起因是这样的,客户老总开会开到夜里12点,第二天还要去上海赶飞机去香港,我和项目经理都要去上海办点私事,于是决定搭老总的车,心想两个小时开到上海了,第二天还可以睡懒觉,于是我们各怀鬼胎都上了车。
可一上路不要紧,发现白天的雾到晚上更浓了,能见度不超过2米,我没戴眼镜,从后座看前面基本是白茫茫的雾气,跟飞机穿过云层时的效果差不多。开始我们直奔环太湖高速,结果高速肯定封了啊;然后我们又十分幼稚地奔沪宁高速,结果当然是也封了啊。
后来只好上了312国道,刚上国道时司机还说了一句,好多年没走了,我都不太记得了,我们都非常乐观地没往心里去。项目经理也说了一句,我有一年也赶上这种雾,早上四点才到;我们也羊得儿二正的没往心里去。然后我们就大胆地往前走了——
这一走可好,打破了我人生多项纪录,更创下很多前所未有的纪录:
1、 从无锡到上海的路程大概110多公里,我们走了五个小时二十分钟,时速大多数时候是20公里;
2、 本人从小到大没晕过车,这次栽到奥迪上了,吐得苦胆都快出来了;还好我动作敏捷没吐在车上,否则不知能不能活着下车了,不管怎么样咱们也是练过的(军体拳)。
3、 我终于去了魂牵梦绕的苏州了:因为不认识路,我们围着苏州转了有一个小时。
4、 赶上最为壮观的堵车:我们的车要往左拐,可左边三辆大车首尾相连地停着,即不前进也不后退,前后左右都堵满了车;后来费了半缸唾沫星子终于说动中间那辆大车稍微往后倒点,我们从两车缝隙中穿过了。至于前面那辆车为什么停在路上不动呢,因为前面是沪宁高速,n多大车就等着高速打开再走,已经准备在车上睡觉了。
5、 鄙人赶到宾馆时,已经是早上五点二十分,我问服务员能不能算成新一天开的,他们说不能,至少六点以后才算。于是我、我、我只好当了回冤大头。
6、 借着前一天的东风,我坐地铁时竟然赶上百年不遇的地铁故障,当时广播一响,全车哗然,我不禁暗笑,也不看看谁在车上呢。
7、 坐飞机时我头上的阅读灯当然是坏的啦,这还用说?
8、 最后需要补充的:那场大雾还是很美的,车子滑行在田间的小路上,恍若仙境。 October 29 长大后一个小朋友结束在我们所的实习后,用特快专递寄给我一本书作为纪念,是桑格格的《小时候》。我断断续续地读完了,其中很多片断让我忍俊不禁,于是乎想到自己的生活中也有许多类似的经历,也想记录下来,怎奈学不来人家的四川话,照猫画虎地用夹杂着东北味的普通话写上几段吧:
长大后:
1、 在新光天地买了一盒进口糖,里面有四十种口味的糖豆,赠送了一个贼好看的糖果目录;刚买来的时候,我每天早上起来,第一件事是对着糖果目录一颗接一颗地尝,有“草莓蛋糕”味的,有“奶油爆米花”味的,正当我得意洋洋地炫耀自己的糖果时,忽然吃到了一个味道有如塑料的糖豆,难吃的差点没吐出来,对着目录一看,是什么“肉桂”味的,为了压压惊,赶紧再吃一个绿了吧唧的,结果好象是甘草片,对着目录一看,果然是“甘草”味的!饿地上帝以及老天爷啊,美国人怎么什么都可以拿来做糖吃!
2、 Jackie朱同学在某个周日中午一点钟发短信说要来我家吃晚饭,当时我正在西郊汽配城买脚垫,为了表示热烈欢迎,我让他老公把她直接送到汽配城,见了面才知道原来他老公要去我家附近办事,觉得正好离我家近就想把她放到我家托管一下;可怜的Jackie朱同学被放到汽配城后,不得不坐着我这个二把刀司机的车陪我去龙泽苑取辣酱,然后又一路堵车回到宣武门陪我配眼镜,等我配完眼镜已经七点多了,我说,今天咱俩在外面吃吧,我饿得走不回家了。她郁闷的说,本来今天就想去你家吃顿家里做的饭……
3、 有一次在地铁上,身后来了一个没腿的乞丐,我看到他,不知搭错了哪个筋,开始翻兜,找啊找,就是没有一块钱的,开始那乞丐还很耐心的等着,过了两分钟,我还没找到,于是他很大方地说,算了吧。
4、 在机场的日本餐厅点了一个什么“波子汽水”,瓶子里竟然都带一个玻璃球,我闲得没事把玻璃球拿在手里玩,结果不小心掉到了地上,害得隔壁桌一桌人都弯下身去捡,有一个人好不容易捡到了,嘟囔了一句:“都多大了还玩这个”。
5、 后来遇到乞丐我有时还会忍不住掏兜,可基本上掏了一下就缩回来了,因为我裤兜里只有一个玻璃球,我怕真扔给人家,人家会压不住火不顾专业形象打我一顿……
6、 某同学煮面条从来不分给我吃,有一天他良心发现,竟然分了一小碗给我,我吸溜吸溜地吃完了,心满意足,然后充满了感激地,深情地望着他说:你就是个————傻子!
7、 他目瞪口呆,但还是故作镇静认真地问我,“为什么呀?”我面无表情地说,说走嘴了(其实我是想夸奖他一下下的,结果激动得忘词了)。他听了以后,如释重负地说,你这从四惠走到五棵松去了。
8、 接下来的几天,每当我做了什么好事满心欢喜地期待他的表扬时,这位记仇的同学就对我说:你就是个傻子。
9、 坐头等舱,发现座位上有几个很现代化的按钮,原来椅子是可以放平躺着睡觉的,摆弄了半天,终于找到了个舒服的角度。刚躺下,空乘过来铺餐桌,我连忙摁那个吃饭的按钮准备把靠背竖起来,没想到,椅子纹丝没动;只好报告空乘,人家检查了半天,说了一句:死机了。
10、 和同事去买普洱茶,同事买了两个茶饼,我什么也没买,临走时看到茶庄里还有包成糖果大小的小坨茶,我抓起两个问店员,能送给我们点儿这个小茶叶吗,人家客气的说,“不好意思,我们这种茶也要走账的,不能随便送”;“那一个大概多少钱啊”,“一块五左右吧”,于是我很认真地从包里掏钱:“我想买两个。”女店员哭笑不得地望着我,用她那淳朴的云南话说:还是送给你吧。
11、 在东北,形容人走路一瘸一拐可以说成是走路一撇了一撇了的。有一次我爸做饭,我问他说,今晚咱们吃什么啊,他说,“拽歪”。见我发愣,他想了想又说“苤蓝(pie le,一种类似萝卜的蔬菜)”。
12、 我写完了上述小片段,在谈判改合同的空暇中盛情邀请我们所的合伙人及资深律师欣赏,没想到资深律师看完了说没看懂,合伙人虽然看懂了说一点也不好笑。(唐山口音)咋回事,我没说清楚? October 16 无锡是个好地方
身处无锡,就这一夜。在任何时候说到无锡,我脑海里总会闪出《雷雨》中的那句台词——“无锡是个好地方”。那是周朴园和鲁侍萍经历了半生恩怨重逢后,周朴园听说他面前这个已不相识老妇人也来自无锡时,说出的一句话。简简单单的一句话,包含了太沉重的往事,太复杂的情感。《雷雨》是我的最爱,无锡这座充满了往事味道的城市,自然也在我心里生了根,今日得偿所愿,终得一见。呼吸着蠡湖边带着青草味道的潮湿空气,不禁感叹范蠡当年的选择多么明智,能和心爱的人在此度过余生,此生足矣!夜晚路过京杭大运河,满溢的河水闪着亮晶晶的光芒,那些黑漆漆的影子是正在运河上航行的大船,我心里想着这条运河是通往北京的啊,我可不可以坐上哪一条船,慢悠悠地漂回北京,如果有可能,能不能漂到过去,去看看当年的无锡,是不是真的,有那么好。我爱江南,不为什么。August 17 又一篇读后感
我没想到那部电视剧是一部小说改编的,最初看到《我们遥远的青春》是在无聊时拿着遥控器不停转换频道时扫到的,因为有佟大为,我没有换台。
然后我们评论那个女主角张得有点像章子怡,可还没有章子怡好看,只是很清纯,顺便批驳了一下电视剧中的穿帮镜头,比如九十年代初怎么就有娃哈哈矿泉水,回忆了一下那时我们都只喝水房打的开水。
之后呢,又一次换台,还在演这部电视剧,男女主人公已经好上了,爱得如胶似漆,不过男的很快去了西藏;
第二天,我主动调到了那个频道,男的从西藏回来了,可又走了,而且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娶了另一个女孩,一个在西藏对他穷追不舍的女孩……
看到这,我出差了,带着一脑袋问号。
于是,第一次跑到网上去搜索一部电视剧,我是那么想看到结局,想看到佟大为演的角色有没有一个能有点稍微正常的,人性化的结局,别总是那么悲情,让人心碎。
电视剧没下载成,但我发现了这部电视剧的原名叫《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》,而且是由一本同名小说改编的。
不由分说,我打开了这本书——
怎么说呢,这本书……
如果说,一个人会因为单纯而美好;那么,一本书也是如此。
我很怀疑这是一本半自传体的小说,因为书中的女主人公最后也去了美国,而这位第一次写小说的作者,是个旅美女作家。
我之所以怀疑,更多的理由是,没有陷入过那样一场伤心至极的爱恋的人,怎么会写出如此纯净、深情的爱情故事?
说起爱情故事,这本书的情节可不算离奇,但足够残忍。一对如胶似漆的恋人,男孩被分配到西藏工作两年,不久后,一直暗恋这个男孩的另外一个女孩也跟到了西藏,虽然男孩并不爱这个后来的女孩,可因为女孩怀了他的孩子,他忍痛离开了原来的恋人,甚至连个解释都没有,就和后来的女孩结了婚。被遗弃的那个弱不禁风不谙世事的女孩,独自度过了最艰难的岁月,然后嫁给了一个比自己还年轻的男孩,接着去了美国,有了自己的生活,可爱的孩子……分手十年后,两个人偶然相见,两个人都装做平静,然后平静的分手,走回原来的生活轨道,只是在最后,那个男人轻叹了一声“我现在才知道自己是多么怀念。”
作者在书的最后写:
一直以来想写这样一个爱情故事,一定是非常相爱的人,但是一定不能在一起,而且一定——没有一方突然死去。2000年9月,在美国得州的一个中等城市,我终于开始写了,在此之前,我没有发表过作品,我还从来没有完整地写过一个故事。谈过恋爱才知道怎样恋爱,写了小说才明白如何去写小说。
是这样的。
写着写着,吸引我的不再是那一段构筑多年,相望而不能相守的爱情。
是人性。
是本来不应该有谎言的生活本身。
在这本书中,我发觉最残忍的不是离别,不是人心,而是生活。生活的残忍之处,在于它永远都不那么绝对,不是非爱即恨,而更像是一盘磨,把喜怒哀乐都揉到一起,不停的磨啊磨,到最后,流出来的,根本分不清是什么,于是,曾经那样相爱的两个人,可以如此淡然的相遇,再分别。
叹这世上可怜的人们,在生活的磨砺下,有谁能在纷乱复杂的内心中,找到最初的那一份纯真?又有谁愿意承认,我们失去的,何止是纯真? August 14 为你,千千万万遍
那天夜里,我捧着The kite Runner(《追风筝的人》),读到哈桑的死讯时,忍不住嚎啕大哭,这时忽然狂风大作,紧接着电闪雷鸣,我的哭声很快淹没在窗外的雨声之中,感谢这场突如其来的雨,让我有机会可以旁若无人的放声大哭…… 多久了?大概十年没有写过读后感了吧,读后感这种文体会让我联想起中学时代各种各样的假期作业,没有老师布置,我是决不会主动写的。 可是,这一次不同。 终于有一本书,可以如此震撼我心,不只如此,它也感动了千千万万的读者,成为一本无可争议的畅销书。 有时我们对畅销书的理解稍显不公平,以为畅销的,红极一时的,就一定是短暂的,昙花一现的。但我想,如果一本书可以在一时间感动许多人,也同样会在不同的时间感动许多人,因为虽然时光流转,但人们内心深处的期许和感动是相通的,所以我们今天还会被千百年前的诗歌所感动;所以千百年后,一样会有人为这本书流泪,像我一样,泪雨滂沱,这一点,我坚信。 按照写读后感的套路,首先应该谈谈情节,可请允许我绝口不提。虽然一个人知道了故事的大概,也许会更有兴趣读这本书,但即使是这样,我也不希望,因为书的内容不该预知,就像人生的道路,永远都是向前,没有办法预知,没有办法回头,所以才会有悲欢喜乐,酸甜苦辣。 和许多畅销书不同,《追风筝的人》并非以精巧的情节引人入胜,读的时候让人欲罢不能,但读过之后很快忘到脑后,甚至连讲了什么故事也忘记了;而是用一种情绪,一种淡淡的哀伤,深深的悔恨,娓娓道来,讲述了一个关于亲情、友情的故事,故事里有谎言,有背叛,有复仇,有赎罪,有战火,有鲜血,但是更多的,是爱,和由爱而生的仇恨与悔恨。 书中的主人公,是两个阿富汗的小男孩,书里描述了阿富汗曾经的和平与美丽,也写到了战争的残忍与可怕。刚刚听到电视里的新闻,塔利班释放了两名韩国女人质,他们再一次向全世界的人证明,他们对于生命的藐视,阿富汗这片多灾多难的土地,让人感到深深的悲哀。 也许正因为现实如此,书中那些阿富汗少年眼中的曾经田园风光才会如此迷人,书中美丽的文字,不仅会将人们带到美丽富饶的阿富汗,更会将人们带回美好的童年。 于是,顺着童年一路走来,当与书中的主人公共同经历那一段段荡气回肠的人生故事时,再坚强的人,也难免落泪,为自己,为别人,为自己的幸福,为别人的不幸。 我发觉自己真的很没用,与人谈起这本书时,总会情不自禁的流泪,即使是在写这篇文章时,眼里依然含着泪水,我追问自己,到底是什么感动了我,让我如此长久地沉浸无法自拔。仔细想想,不仅仅是惋惜书中主人公的追悔莫及,不仅仅是对阿富汗战乱的悲天悯人,更多的是感动于那份善良,那份经过千锤百炼方见英雄本色的豪情,虽然它到来的有些迟,但不掺有任何的杂质,仿佛一块经过百般琢磨的玉石,闪耀着人性的光芒。
写着写着,发觉自己实在像是在推销这本书,可是又何妨呢,一本好书,可以涤荡你我的心灵,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,总有份纯净,值得珍藏,值得分享。 如果你读了这本书,那么一定会明白题目中的那句话——为你,千千万万遍;如果你明白了那句话,恭喜你,成功晋级了! July 13 时光似乎也被带走一个人在深夜听《催眠》,却没有丝毫睡意,有一种想流泪的冲动……
身后的床上放满了文件,从设立到变更,时间过得好快,2002年我在做什么,在这个公司设立的时候?
时光就像窗外的长江水,一刻也不曾停留,能做的唯有站在岸边感叹,或者随波逐流……
最近看到一本杂志,创刊七年,鼓动读者回忆从2000年到现在这七年都发生了什么,七年间可以发生的事太多了,凭什么要回忆?
不过往事还是不由自主地挤进了脑海,1999年的最后一天,我们宿舍的几个人跑到昌平院4号楼顶上去看星星,看万家灯火,迎接千禧年,也顺便憧憬美好的未来;如今我该已经融入了自己当年眺望的万家灯火之中了吧,向窗外望去,依旧是万家灯火,和当年看到的一样。 June 19 夏天溜冰场
周末在国贸闲逛,无意间就看到了那个著名的室内溜冰场。 从楼上俯瞰冰场,雪白的灯光下雪白的冰,在炎炎夏日里,有种不真实的眩晕。妈妈又去旁边的店里看她钟爱的刺绣,我倚着栏杆发呆,看每一个在溜冰场中自由或者笨拙穿梭的人。 这里的人不多也不少,真让人觉得多一个人则太拥挤,减一个人又太冷清。滑冰的大多是小孩子,不过也有一些成年人,比如一个穿着吊带衫牛仔裤的年轻女子,她似乎毫不疲倦的在冰场上滑了一圈又一圈,展现着她纯熟的溜冰技术和优美的体形,害得在栏杆旁边傻看的我羡慕了一圈又一圈,估计是她滑到第五、六圈时,一个外籍男子出现在她身边,两个人又并排滑了几圈,不过那个外国人的出现很快让我对他们失去了兴趣,他们在我视野里消失了。 滑冰的小孩里,竟然也是小女孩多,有的甚至穿着非常专业的花样滑冰服装,鲜艳的小裙子和娇小又灵活的身形,好似一朵朵开在冰上的雪莲花。我又盯着看了半天。 当然大部分小朋友好像还是刚刚起步,每个人身边跟着一个教练,在一点点地学,他们穿着可爱的小冰刀,漂亮的夏装,有一个还带着《童话》MV中女主角带的那种可爱的毛线帽,整个冰场简直像个儿童时装秀。 正在我沉浸在这场时装秀之时,迎面滑来一家三口,男人一手拉着妻子,一手拉着孩子缓缓向这边滑过来。我觉得我很长时间都会记得这一幕,幸福就该是这个样子吧,幸福袭来让我的思维一片空白,竟然只记得那个小女孩穿着一双淡蓝色的冰鞋,一个不知什么颜色总之很漂亮的公主裙,而且那张笑脸也非常可爱,足够去登广告了。 等我醒过神来,再想去寻觅这幸福的一家子,却再也找不到了,大概我站的位置是出口这边,人家已经离场了。 我继续向冰场里望去,望着这夏日里难得一见的盛景,这场以冰场做舞台的幸福秀,涌上心头的,竟是一种悲哀。 小孩子是不懂炫耀的,他们只喜欢和大自然接触,用自己的小手小脚去探求这个世界,只要有冰,哪怕小小的一块,他们也会在上面欢快的滑来滑去。是谁让他们在炎炎夏日里也能穿着夏装享受冰带来的快乐,是富足而又爱他们的父母。 父母爱孩子是没有错的,天下的所有父母都想把最好的给自己的孩子,让他们无忧无虑快乐的成长。 那悲哀从何而来呢,我不由得问自己。是因为我小时候没有这样的冰场吗?那时候估计全中国都没有这样的冰场。我一、二年级时,就跟我的好朋友跑去蹭着参加滑冰训练班,说是蹭着,是因为好像她家里有什么关系,我们不用交学费。不过寄人篱下的日子毕竟不好过,在学了两次刚刚可以慢慢滑起来的时候,我的好朋友忽然看上了我的那双冰刀,那是整个班里最小的一双冰刀,虽然我穿着它里面还得塞好多东西。于是我只好把那双冰刀让给了她,然后因为实在找不到一双稍微小点的鞋,就没有继续去那个训练班。所以我现在的溜冰水平也仅限于在冰上慢慢地滑。 不过命苦不能怪社会不是吗,此后有无数次机会可以继续学滑冰,有无数次机会可以买一双合脚的冰刀,我宁可选择去滑雪,或者滑冰车,却再也没有去穿冰刀。 如果我不是27岁,而是7岁,如果我不在冰天雪地的沈阳长大,而是生活在几乎看不到冰的深圳,当我在类似国贸、万象城这样的地方看到这一片白色的冰,我又会怎么想?我一定想冲下去和他们一起滑,可大多数情况下,我还是会因为家里买不起昂贵的冰刀,交不起入场费和单人教练费而黯然地走开,留一片空白在身后,或者在整个人生。 呵呵,忘记了,穷人是不会带自己的孩子没事跑到国贸溜达的。就像湖南卫视的《变形记》里演的,一个青海农村的小孩子,长这么大吃过的东西的种类竟然数得出来:有从小吃到大的黑面饼,哥哥打工带回来的几块糖,还有过年时才能吃到的猪肉,没别的了。十岁的孩子,当他第一次坐上城里的小轿车,竟然在开心的笑过之后,偷偷的流泪了。而那个跟他互换身份的孩子,是个有学不上只知道去网吧玩游戏的小混世魔王。深夜里看这个节目时,我无论如何也止不住自己的眼泪。 是的,他们只是孩子,他们不懂虚荣,不懂炫耀,他们也不该吃苦,不该流泪。但是,总有一天他们都会长大,在这个生来就不公平的世界中长大。那将又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? 从国贸回来的地铁列车里,对面坐着一对父子,小男孩大概也就十来岁,和他父亲一样都穿着豆绿色的体恤,很朴素也很整洁,身上还背着一个不知过时了多久的布做的小书包。他父亲向身旁的人打听如何换乘地铁,两个人一看就是从外地来的,那个男孩安静的小脸透出聪慧的光芒,十有八九是父亲陪他来北京参加什么竞赛的。在北京还能看到这么质朴的孩子,让我有些意外,更多欣慰。 中国有句老话:三岁看小,七岁看老;连教育专家也说很有道理。每个孩子都是一个天使,是父母和这个社会给了他们新的角色,与其为满足大人的虚荣心而去装点孩子的童年,不如给所有的孩子一颗像冰一样纯洁无瑕的心,那,才是无价之宝。 March 20 好像应该是完了不过我觉得有时候老天爷也有些过分,就算一个人刚刚表白说不怕阴天,也不至于阴起来没完,难道是存心考验我?好吧,承认自己确实没那么坚强,心情也跟着天气阴霾起来。
今年的春天真可谓姗姗来迟,都说北京的春天非常短暂,可我担心今年的北京会不会有春天,路旁的杏花还是如约而至的开放,不过没有阳光的映衬,总显得不那么真实。当春天都不再阳光明媚,不知道这世界还有什么不能改变?
我觉得最无聊的事莫过于总是跟天气较劲,总是希望天气能好起来,还不如提点切实的愿望,比如发大财啊,越来越年轻啊(好像也不太切实,呵呵);或者好实现的愿望:一件漂亮衣服、做完手头的工作或者是看场电影。忽然发现快乐的秘诀就在于不要总有些自己能力范围之外的愿望,否则只能是失落。
看来有些人生下来注定失落,就像曹禺说的“痛苦是一种性格”,能怪谁呢? March 16 未完待续今天阴天。
很小的时候学到的“不以物喜、不以己悲”,对我来说唯一的用处就是在阴天的时候用来劝慰自己。春节前去了岳阳,正赶上下雨,加上公务在身,虽然目的地就在洞庭湖边,却也未曾得见著名的岳阳楼。不过即使有幸见到,那时的洞庭湖正处在“霪雨霏霏,连月不开”的时节,我怕自己会做不到不以己悲,不如换作春和景明的一天再去不迟。
从前的我真的会因为阴天下雨而莫名的忧郁。曾几何时,我不会了,即使是很阴霾的天空,很大的雨,很猛烈的风,也不会让我有一点的不开心;大概是发觉飞到几千米高空以后,再坏的天气都只在脚下,蓝天不曾改变,只是被云遮住而已。 March 05 出租车今天早上在冷风中等了20分钟出租车,让我明白一个道理,出租车是这个城市中最薄情寡义的一群:当春光明媚,你想安静的走走时,会发现到处都是亮着空车牌的出租车,而在凄雨冷风肆虐,或者早上有个重要会议,你最需要立刻钻进一辆温暖的出租车的时候,凡是你能见到的出租车都是有人的。在这个时候才会想,应该有一辆自己的车,只有自己的车才会对自己忠实,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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